公告日期:2021-06-30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34827 证券简称:飞翔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按规定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出具,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完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年度股东大
会的召开时间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无法提请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披露,公司拟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对无法按期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投资者带来的诸多不便,公司深表
歉意。
特此公告。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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