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7
证券代码:834826 证券简称:常青树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山东常青树胶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四川常青树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因项目实施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四川常青树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愿申请将位于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用地约 86.5 亩、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由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购。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够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
159,223,901.26 元,净资产为 84,657,779.68 元,本次拟出售资产账面价值为15,396,072.94 元,转让价格为 25,170,000.00 元,拟出售资产账面价值与转让价格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9.67%和 15.81%,占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18.19%和 29.73%,
因此,本次公司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对外出售四川常青树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议案。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住所: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郪江东路西段 1 号
负责人:李志平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四川常青树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聂家坝的房屋、构筑物及占用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大英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此次交易标的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四川常青树新材料有限公、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川鼎正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四川常青树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聂家坝的房屋、构筑物及占用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主要情况如下:
1、建筑物:1,500.08 万元;
2、构筑物:413.38 万元;
3、土地使用权:1084.21 万元;
评估总价(小写):2,997.67 万元。
四、定价情况
双方在资产评估报告(四川鼎正房估字[2021]第 029 号)基础上协商确定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2517 万元(大写:贰仟伍佰壹拾柒万元)。
本次转让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性、合理,本次交易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四川常青树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因项目实施环境发
生较大变化,四川常青树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愿申请将位于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用地约 86.5 亩、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由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购,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2517 万元(大写:贰仟伍佰壹拾柒万元)。资产范围,大国用(2013)第 06642 号登记面积 57670.6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8884.46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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