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盛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永盛科技资讯
2020-04-30 2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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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4824 证券简称:永盛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细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
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 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永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财务总
监等。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1、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2、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4、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常务副总一名,财务总监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常务副总、财
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层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总经理层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展观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五年以上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生产、经营、
管理业务;

(四)品质高尚、诚信勤勉,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开拓、创新、进取;

(五)忠诚、自律、高效、务实,对公司的宗旨、文化、精神、作风等具有高度认同感、并能保持一致。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常务副总、财务总
监: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
他内容。

第八条 总经理层人员的聘任与解聘程序:

(一)公司总经理层人员任免由董事会制定标准,选拔、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常务副总和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四)总经理层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经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长签发人事任免文件。

第九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层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条 总经理层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总经理层人员辞职
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一条 总经理层人员辞职、离职,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一)及时向董事会和经营层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二)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五年内依然有效;

(三)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四)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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