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2
安徽鑫海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20
证券代码:834796 证券简称:鑫海新材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鑫海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海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月 1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公司于 2017年 11月3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应参加会议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董事 5 名,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
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陆启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暨资产出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唐月红女士回避表决。
安徽鑫海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2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徽商银行马鞍山开发区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17年 12月 26日 上午09:00 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鑫海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海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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