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31
证券代码:834796 证券简称:鑫海新材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鑫海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鑫海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04月26日上午10时
结束时间:2016年04月26日上午12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安徽鑫海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年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7、 审议《关于201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
款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的议案》;
9、审议《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2、代理人代理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25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安徽鑫海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湖西南路155号
联系电话:0555-2109956
邮政编码:243000
联系 人:张玉平
(二)会议费用: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鑫海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安徽鑫海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安徽鑫海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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