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方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华强方特资讯
2019-08-28 18: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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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8-28



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

3、债务重组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1. 新修订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分别列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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