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8
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
3、债务重组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1. 新修订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分别列示;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