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8
华强方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1501-150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
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创业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
作出投资决定。
华强方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承诺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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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二)发行股数,股东公开
发售股数
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0,800万股,不低于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三)每股面值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7,999.3829万股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 月 【】 日
华强方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
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华强集团有限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其持有公
司股份的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将严格遵守股份锁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华强方特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3)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
(4)若在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5)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收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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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