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2
公告编号:2020-013
证券代码:834790 证券简称:城发集塑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集塑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与其他相
关规定。以及 2018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及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财会[2017]9 号)和 2017 年 5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项准则一下统称“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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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
工具准则。
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
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相关规定。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公告编号:2020-013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
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规定,将原财务报表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两个项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原财务报表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次进行了调整,同时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修订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该项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亦不涉及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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