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255号关于对中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摘牌中悦资讯
2019-07-25 17:26:0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7-25



关于对中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255 号

中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悦科技)董事会并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 4 月 26 日,你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更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

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4 月 30 日,

你公司披露了 2018 年年度报告。



请你公司说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与前任会计师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请会计师结合进场时间、人员配备等说明年报审计过程中实施的必要审计程序,是否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是否根据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与前任会计师进行沟通。

2、关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年报显示,2018 年度、2017 年度,你公司合并口径下营业收入

分别为 8,739.76 万元和 7,422.54 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分别为 1.72 亿元、1.30 亿元;你公司母公司口径下的营业 收入分别为 7,302.90 万元、6,182.75 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4,201.98 万元、4,556.25 万元。



2018 年度、2017 年度,你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分别为 6,713.99 万元、7,733.42 万元,而你公司支付的其他与 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1.46 亿元、1.56 亿元,其中大部分为 往来款项,你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远远大于收到 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以致于公司连续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为负值。



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结算方式、结算周期、往来款科目变动情况等,说明合并口径与母公司口径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往来款对象、具体内容等说明公司收到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中含有较多往来款的原因,并说明关联交易的披露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3)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请会计师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



3、关于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



年报显示,你公司2018年度前5名客户中,对深圳市盛世中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蔚蓝天际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均为

28,301,886.79元。2018年末,你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前五名中,应收深圳市盛世中寰科技有限公司46,602,000.00

元,应收北京蔚蓝天际国际广告有限公司30,000,000.00元。



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主要销售内容、销售确认时点及内外部证据;



(2)结合具体销售产品情况、合同签订情况等说明公司2018年度向深圳市盛世中寰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蔚蓝天际国际广告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完全一样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详细列示对深圳市盛世中寰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蔚蓝天际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说明应收收账款余额大于本期销售金额的原因及合理性、期后相关款项的回款情况;



(4)结合公司销售模式、各类业务特点、合同约定情况等说明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比例高达92.03%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集中是否与公司的销售模式相符,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请会计师说明公司营业收入是否真实、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4、关于预付账款



年报显示,2018年末,你公司预付账款中预付中竞科技有限公司金额13,400,000.00元,账龄为1-2年,而你公司按账龄列示的预付账款中,1-2年账龄金额的预付账款仅有11,768,474.92元。



请你公司核实相关金额列式的准确性,并说明预付账款会计核算

是否真实、准确。



5、关于其他应收款



年报显示,2018年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往来款项金额为23,960,775.89元,其中,应收中竞科技有限公司的往来款为7,109,000.00元;备用金为4,542,455.29元。



请你公司:



(1)列示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的前五大客户,逐一说明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