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1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4759 证券简称:麦高控股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深圳麦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麦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分别
与郑大辉、萍乡鹏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润投资”)签署了《一致行动
人协议之解除协议》,声明三方的一致行动人关系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解除。现
将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分别与郑大辉、 鹏润投资签署了《关于哈密市胜
拓石材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该协议约定在郑大辉、 鹏润投资双方均为哈密市胜拓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拓石材”)股东期间,乙方(郑大辉、鹏润投资)同意在胜拓石材的重大事务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担任董事的个人在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
名权等)时,与甲方(麦高控股)采取一致行动。截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上
述一致行动人未有变动。
《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后,三方均遵守《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情况
公司与郑大辉、鹏润投资三方在遵守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三方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一致行动人协议内容不再履行,在胜拓石材的重大事务决策等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人关系,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投票权。
公告编号:2021-001
三、解除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失去对胜拓石材的控制权,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签署解除协议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层将继续稳步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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