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34755 证券简称:嘉一高科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湖北嘉一三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湖北嘉一三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修订内容
(一)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四)公司发生的交易或投资金额达到下 (十四)公司发生的交易或投资金额达到下
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交易或投资金额达500万元以上; 1.审议日常性关联交易;除日常性关联交易
2.非日常性关联交易; 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关联交
3.合同金额达500万元以上的借贷合同及其 易;
公告编号:2019-006
他经济合同。 2.单项交易或投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百分之30%以上的事项(交易或投
资金额涉及的资产额同时存在账面指和评估
值的,以价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 2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 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
东。 东。
本条中“书面方式”包含信函、电子邮件
以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
息披露平台发出公告。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湖北嘉一三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湖北嘉一三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湖北嘉一三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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