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9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4740 证券简称:凯鑫光电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南阳凯鑫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律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南阳凯鑫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原定为南阳市功能区高新法律服务所,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南阳凯鑫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由于合作关系调整,经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更换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为河南怡和律师事务所。
二、变更律师事务所审议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无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影响
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工作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1-011
南阳凯鑫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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