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3
证券代码:834739 证券简称:冠为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圳市冠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固定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冠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满足客户订单大幅增加的需要,根据公司目前产能情况,拟增加相关生产设备进行产能扩充,此次设备购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2,900,000.00欧元(不含相关税费,最终交易价格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本次购买固定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如下:
公司 2016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29,693,357.74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6,624,959.96元。根据《非
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情况为: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
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本次公司拟购买的机器设备总价约为2,900,000.00欧元(不含
相关税费,最终交易价格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根据中国外汇交易
中心公布的《2017年11月1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
汇率中间价公告》,董事会会议日2017年11月10日欧元对人民币汇
率为1:7.7193,折合人民币为22,385,970.00元,占公司2016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6.79%,未达到
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固定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章程》及相关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系海德堡中国有限公司(HeidelbergChinaLimited),
注册地为香港九龙观塘巧明街100号友邦九龙大楼906室(Unit906,
AIA Kowloon Tower, Landmark East, 100 How Ming Street, Kwun
Tong, Kowloon, Hong Kong),商业登记证号码为21749934。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海德堡速霸八色平张纸胶印机72×102cm带双上
光系统和中间单元
交易标的类别:设备
交易标的所在地:德国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购买海德堡中国有限公司一台海德堡速霸八色平张纸胶印机72×102cm带双上光系统和中间单元,交易价格约为2,900,000.00欧元(不含相关税费,最终交易价格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具体条款及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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