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汇医疗: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雄汇医疗资讯
2021-08-05 18:58:0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8-05


证券代码:834732 证券简称:雄汇医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云南雄汇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 时 00 分-11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732 雄汇医疗 2021 年 8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度假区广福路 387 号星长征商务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蒋逵欢先生继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蒋逵欢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蒋逵欢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选举蒋逵俊先生继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蒋逵俊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蒋逵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选举郑志萍女士继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郑志萍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郑志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选举计艳萍女士继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计艳萍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计艳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选举曹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曹林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曹林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审议《关于选举李文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李文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李文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七)审议《关于选举王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王璐女士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