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公告编码:2020-027
证券代码:834731 证券简称:童康健康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上海童康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上海童康健康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 4-
00262 号)。
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是: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出席会议董事共 5 名,5 票通 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上海童康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签订了委托贷款的合同,合同约定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 陀支行向上海晓明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贷款
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年化利率为 6%,贷款期限为 6 个月,自
公告编码:2020-027
2019 年 5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贵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
发放委托贷款 2000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晓明实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委托贷款
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款项的资金流向、实际用途和可收回性,亦无法识别上海晓明实业有限公司是否与贵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
明。
公司监事会通过审阅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及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消除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童康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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