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0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834729 证券简称:朗朗教育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朗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朗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倪浩嫣、孙文刚为朗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朗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0-015
三、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务、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其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 被提名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
(五)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 包括朗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六、 被提名人孙文刚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
公告编号:2020-015
导师。
特此声明。
朗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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