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0
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834729 证券简称:朗朗教育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朗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
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经 2020 年 3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需提请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朗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保障朗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履行职权,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朗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津贴与费用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
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职责等。
公告编号:2020-012
第五条 津贴标准:每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上一年度股东大会根据
本管理办法予以核定。
第六条 发放方式: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进行发放,
并代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循勤勉诚信的原则,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公司章程》及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应出席的有关会议,努力提高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监管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九条 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按其实
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
第十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向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
用,均在“管理费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与废止时亦
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与解释。
公告编号:2020-012
朗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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