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信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信会议资讯
2020-04-15 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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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34726 证券简称:公信会议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公信智能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4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公信智能会议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广东公信智能会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善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下称“《转让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公信智能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
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战略性 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 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

(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保持信息的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三)保密原则: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四)高效低耗原则: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公司将充分考虑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管理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四)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观。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行业分析师、研究员及基金经理等;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等;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
变动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包括公司核心价值观、公司使命、经营理念;

(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

(一)分析研究:对监管部门的政策、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学习、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密切跟踪行业最新发展情况、股价行情和资本市场动态,收集与本行业相关的信息,为公司高层决策提供参考。

(二)信息沟通: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信息沟通制度,汇集整合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转让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回答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的咨询;广泛收集公司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

(三)危机处理:在公司面临重大诉讼、发生大额的经营亏损、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给公司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并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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