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15
公告编号:2016-012
证券代码:834722 证券简称:赛科科技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北京赛科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5年10月20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北京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协议,授信有效期自2015年11月6日至2016年11月4日止。
本次授信由李登彪、高伟、陈烨、王勇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李登彪持有公司31.44%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伟持有公司9.0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烨持有公司6.52%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勇持有公司4.64%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
公告编号:2016-012
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过半数董事(李登彪、高伟、陈烨、王勇)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名称
李登彪 北京市朝阳区雅成一里XX楼XX号 - -
高伟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XX号 - -
陈烨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XX号 - -
王勇 甘肃省泾川县城关镇XX路XX号 - -
(二)关联关系
李登彪持有公司31.44%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伟持有公司9.0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烨持有公司6.52%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勇持有公司4.64%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协议,授信有效期自2015年11月6日至2016年11月4日止。由李登彪、高伟、陈烨、王勇对上述授信协议进行连带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16-012
李登彪、高伟、陈烨、王勇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协议,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登彪,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烨,公司董事王勇对上述授信协议进行连带担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有重要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赛科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赛科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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