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安徽爱瑞特新能源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一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就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爱瑞特新能源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瑞特”)2018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9月10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安徽爱瑞特新能源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票698万股,发行价格为8.29元/股,共募集资金5,786.42万元。截至2018年9月27日,募集资金全部到账,2018年10月7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550号《验资报告》。
2018年11月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爱瑞特新能源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700号)。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12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爱瑞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后于2018年9月10日
施。
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信息披露等都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起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2018年9月5日,公司、主办券商与徽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该次发行募集资金57,864,200.00元全部存放于该专户。该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安徽爱瑞特新能源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繁昌县支行
账号:520599409041000006
该专户仅用于爱瑞特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使用,没有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严格按照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的用途,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2018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8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因公司原计划偿还的贷款中,金额为1800万元贷款已经到期,公司已经续贷并且用流动资金偿还了其中的110万元的贷款,现在继续用募集资金偿还贷款1690万元,同时置换前期公司还贷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增加到2546.42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余额0元。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爱瑞特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使用计划及披露情况保持一致,
不存在取得《股份登记的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未履行审议程序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募集资金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一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安徽爱瑞特新能源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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