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30
证券代码:834719 证券简称:鼎阳电力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江苏鼎阳绿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进行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日常向采购方采购光伏组件等产品,以及热镀锌加工等服务,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采购框架协议以对日常采购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付款条件和结算政策原则等进行约定。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公司与江苏爱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阴仁利德贸易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向红的妹夫吴永平控制的企业。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胡德良、李向红均回避
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江苏爱多光伏科 江阴市周庄镇宝池路1 有限责任公司 胡德良
技有限公司 号
江阴仁利德贸易 江阴市城东街道龙山大 有限责任公司 沈毛度
有限公司 街245号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江苏爱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阴仁利德贸易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向红的妹夫吴永平控制的企业。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关联交易行为,就双方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有关事宜达成框架协议条款,对定价原则、付款条件和结算政策原则等进行约定。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日常采购关联交易价格时应参照以下标准和顺序:
(1)有市场价格的,应根据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定价,日常光伏组件购销价格参照国内市场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定价;
(2)如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可参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交易;
(3)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市场价格,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1)首先应参照第三方类似产品或服务的正常的、公平的价格予以确定;
(2)若没有第三方类似产品或服务可资参照,则原则上依据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进行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日常向采购方采购光伏组件等产品,以及热镀锌加工等服务,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采购框架协议以对日常采购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付款条件和结算政策原则等进行约定,以规范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关联交易行为,避免损害其中一方或双方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采购框架协议有利于规范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有利于维护公司的独立性和合法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鼎阳绿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鼎阳绿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附件:
日常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日常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6年3月29日在江阴市签订。
立协议方:
1、江苏鼎阳绿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买方”)
住所:江阴市城东街道汇龙街54号
法定代表人:胡德良
2、分别为江苏爱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江阴仁利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乙方”或“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以上甲方、乙方合称为“双方”)
鉴于:
甲方、乙方分别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系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双方在生产经营中需要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
为规范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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