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能达”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号)等相关工作安排的要求,根据公司自查情况并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对毅能达 2022年度公司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本次对毅能达的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毅能达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明晰了各机构职责和议事规则。同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事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毅能达尚未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
内幕知情人管理方面,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情形,未出现因内幕信息泄露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综上,毅能达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内部制度,在内部制度建设方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情形。
二、机构设置情况
毅能达董事会共 5 人,无独立董事;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3 人,其中 1 人担任董事。
2022 年度未发现毅能达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公司出现过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3)公司出现过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4)公司出现过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5)公司出现过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
事项 是或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 否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情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 否
限尚未届满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联 否
合惩戒对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或
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否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
未届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 否
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未聘请董事会秘书 否
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 否
(不限于近亲属)
董事长和总经理具有亲属关系 否
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具有亲属关系 否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 否
书
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是:总经理邢光新兼任财务负
责人
财务负责人不符合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 否
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要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与挂牌公司经营同 否
类业务的其他企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 是:董事长李永毅控制的企业订立除劳务/聘任合同以外的合同或进行交易 向毅能达销售及采购,该关联
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否
董事连续十二个月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否
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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