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途科技:公司章程
征途科技资讯
2022-05-25 16: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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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25


证券代码:834700 证券简称:征途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山东征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征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二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山
东征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山东省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91370900559908618T。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备案,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
让。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征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肥城市工业三路科技孵化器大楼 A 座 5018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8 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
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至 2030 年 08 月 04 日。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推动信息安全市场健康发展为己任,结合自
身优势,不断探索和创新,继续建立起领先的全面内网安全核心平台,为用户提供最新、最全面的信息安全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成为国内信息安全领域最受客户推崇的领导厂商。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设计及技术服务;信息技
术研发及服务;智能化信息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设备技术研发、销售及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通信工程技术研发;楼宇布线;生物质材料研发、销售;沼气、太阳能、废料发电技术研发;通讯设备研发、销售;计算机及其配件、通讯器材(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除外)、五金、建材、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机电设备、安防监控设备(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除外)销售及安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企业形象策划;动漫、视频设计制作;文化创意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数据库管理;档案整理服务;会议、会展服务;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医用试剂、实验仪器设备、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消毒设备、保健器械的销售;医疗器械租赁、维修,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照明器材、交通器材、交通标志牌销售、安装及维护;智能照明灯具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景观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
持股份的凭证。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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