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1
证券代码:834695 证券简称:中赟国际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中赟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虚拟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中赟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鼓励骨干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发展和成长的收益,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虚拟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定义
虚拟股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票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继承。它实质上是一种享有企业分红权和账面增值权的凭证,除此之外,不再享有其他权利,因此,虚拟股权的授予不影响公司的总股本和股本结构。
第三条 激励模式
虚拟股权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不实际买卖股票,仅通过公司账面净资产的变化,在规定时间段内,获得由公司支付的现金分红及净资产的增值收益。
第四条 有效期限
虚拟股权激励可以分期实施,每两年授予一次,每期存续期限为五年。
如在本办法的有效期内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其他的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后可以中止本办法。
第五条 组织实施
公司董事会负责虚拟股权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虚拟股权的授予,根据激励对象持股情况设立持股明细账户,登记激励对象持有的虚拟股权状况,结算年终分红收益、期满回购等事宜。
第二章 虚拟股权的授予
第六条 激励的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激励对象为在公司正常工作的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股东),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公司经营管理层职务;
2、担任公司职能部门正职职务;
3、担任公司生产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
4、持有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并已注册到公司;
5、经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特殊需要的。
第七条 授予对象的确定
虚拟股权的授予,由公司根据上述标准提名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 虚拟股权授予数量
第八条 激励对象可以在下述标准内,选择少购或放弃,但不得超过
规定的标准。激励对象属于在管理或后勤服务部门工作不在其所持有的注册资格岗位上的,授予的虚拟股权数量在下述标准内减半。
等级 职务或国家注册资格 授予虚拟股权数量
(万股)
1 经营管理层 50
2 职能部门正职 20
等级 职务或国家注册资格 授予虚拟股权数量
(万股)
3 20人以上的生产部门正职(不含20人) 30
4 20人以上的生产部门副职(不含20人) 20
5 20人以下的生产部门正职(含20人) 20
6 20人以下的生产部门副职(含20人) 16
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
7 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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