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4
证券代码:834693 证券简称:金陵电机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金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金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上海金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金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
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外部董事担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外部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外部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中提名,由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人力资源
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
(二)根据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
(三)审核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公司董事会授权其他事宜。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工作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供公司以下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及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评
程序:
(一)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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