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1
公告编号:2023-044
证券代码:834687 证券简称:海唐新媒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
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3,432,000 股减少为 42,262,000 股,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43,432,000 元减少为人民币 42,262,000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可以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按照原债权文
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通知债权人,并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在报纸《北京青年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2023 年 6 月 25 日,每个工作日 9:00-11:30、
公告编号:2023-044
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22 号 SOHO 一期三
单元 8 层
公司联系人:严雷
联系电话:010-59006280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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