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唐新媒: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股权激励)
海唐新媒资讯
2023-04-18 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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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18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4687 证券简称:海唐新媒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7 日,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定向回购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



(一)挂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发行对象对标的资产有业绩承诺,因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回购发行对象所持股份;



(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或审批同意的其他情形。

相关回购条款是指在已公开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相关文件中载明的触发回购情形的相关条款。”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拟认

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总

计 17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04 元/股。2022 年 1 月 28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完

成登记。



根据《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经与激励对象充分沟通后,公司管理层审慎论证,拟终止实施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实施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公司应在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及时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三、 回购基本情况



回购对象:详见下表。



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1,1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69%。



回购价格:1.8809 元/股(其中,授予价格为 2.04 元/股,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实

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每股分派现金股利 0.075 元,根据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预计每股分派现金股利 0.13 元,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选取为年化 1.5%,自股权激励

计划缴款起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共计 18 个月(不满 1 个月按 1 个月计算),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影响为 0.0459 元/股)。



回购金额:2,200,653.00 元。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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