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1
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审核报告
亚会核字(2023)第 01620014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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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报告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4
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亚会核字(2023)第 01620014 号
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
合科技”)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9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以下简称“明细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有关要求编制上述明细表是聚合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聚合科技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聚合科技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9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聚合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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