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天能: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中元天能资讯
2019-07-03 16: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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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7-03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4664 证券简称:中元天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新疆中元天能油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公司所处行业的具体现状以及公司开拓新市场的发展需求,为了降低运营和信息披露成本,增加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将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起暂停转让,并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负责人将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与其他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19-011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玖庆先生、何丽君女士和卢嘉骏先生承诺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为异议股东取得股份的初始成本,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数量为准。异议股东可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后的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持有异议的股东可联系公司,同时参加即将召开的股东大会。
联系人:张泳风;联系电话:0991-3836378;传真:0991-3821581;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迎宾路沈阳街22号。

由于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元天能油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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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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