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7
证券代码:834664 证券简称:中元天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新疆中元天能油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12月6日,新疆中元天能油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元天能油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新疆中元天能油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发行股票时,在册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认购权,由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决定。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本次股票发行时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综上,本次股票发行,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但在册股东可以按照与其他投资者同样的程序和条件参与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
(二) 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30日。
(三) 在册股东缴款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故不适用。
二、 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 投资者认购安排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共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90万股(含90万股),价格为5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万元(含450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投资者名单及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1 王绪 600,000 3,000,000.00 现金认购
2 张瑾 300,000 1,500,000.00 现金认购
合计 —— 900,000 4,500,000.00 ——
(二) 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7年12月12日(含当日)
2、缴款截止日:2017年12月15日(含当日)
(三) 认购程序
1、缴款期限届满前,认购人需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收款账户。
2、缴款期限届满前,认购人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交公司财务部或传真至0991-3821581,或者扫描件发送至xjzytn@.163.com;如果是通过网上银行转账,请将网上的转账汇款电子回单发邮件到前述指定邮箱。
(四) 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缴款期限届满后,公司到验资账户开户行确认认购方的资金到账无误后,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认购方股份认购成功。
(五) 其他相关事项
无
三、 缴款账户
户名:新疆中元天能油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
账号:3002013329200101068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汇款时,收款人户名、收款人账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金额必须以认购人意向认购数量所需认购资金为准。汇款人户名、账号应为认购人本人,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投资款”。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人认购资金内扣除。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认购资金必须以股份认购人姓名为汇款人,并汇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认购人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2、认购人汇入的资金对应可认购的股份数量与《股票认购合同》约定的认购股份数量不一致的,经发行人同意,以二者中少者为准。
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认购资金到账,并完成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将超额部分无息退回认购人。
3、对于收到认购人的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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