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9
证券代码:834662 证券简称: 赛耐比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赛耐比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新的《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 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 《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担保行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一)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产 10%的担保; 审批通过: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产 10%的担保;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
担保;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的 30%;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五)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的 30%;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 (五)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过。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挂牌公司为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保;
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 (七)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过;其中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一 的其他担保。
款第(五)项担保行为涉及为股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担保之情形的,应经出席股东大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 过。
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
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
过;其中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一
款第(五)项担保行为涉及为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之情形的,应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
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
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
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
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前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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