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天安科技资讯
2020-08-31 18: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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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31


公告编号:2020-079

证券代码:834661 证券简称:天安科技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依据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所涉部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所审议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

二、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对《子公司向全资母公司分红》的独立意见

辽宁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为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子公司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 144,185,380.50 元,子公司股东决定以未分配利润向母公司派发现金红利 144,185,380.50 元人民币(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 2020 年度

公告编号:2020-079

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20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本次子公司向全资母公司分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分配预案》和《子公司向全资母公司分红》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艳辉、李迎富、邓全玉
2020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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