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0
公告编号:2020-070
证券代码:834661 证券简称:天安科技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依据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涉部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终止出售沈阳天安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终止出售沈阳天安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我们认为:1、公司是基于战略发展需要,终止对天安机器人股权的转让事项,且该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办理工商等相关变更登记备案手续;2、终止对天安机器人股权的转让,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3、终止对天安机器人股权的转让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对《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合并,由全资子公司沈阳天安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辽宁天安科技有限公司,我们认为:1、公司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2、合并双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3、本次吸收合并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终止出售沈阳天安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并
公告编号:2020-070
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艳辉、李迎富、邓全玉
2020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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