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天安科技资讯
2020-06-11 16: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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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11


证券代码:834661 证券简称:天安科技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本章 (一)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本章
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
股东书面请求时; 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1/2以上的独立董事提议召开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的股东;

(四)股权登记日、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四)股权登记日、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电话号码。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隔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 隔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
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
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
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 第八十一条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其所代表的有表 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法律法 讨论。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和全体股 关联股东应当回避,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东均为关联方的除外。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 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法律法规、部
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门规章、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和全体股东均为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 关联方的除外。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联交易的提案前提示关联股东对该项提案不 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享有表决权,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除关联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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