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科技: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天安科技资讯
2020-06-11 16:12:3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6-11


公告编号:2020-058

证券代码:834661 证券简称:天安科技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三条 津贴标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季度发放。

第四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五条 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

第六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公告编号:2020-058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额外的独董津贴和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