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1
公告编号:2020-051
证券代码:834661 证券简称:天安科技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持有沈阳天安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机器人”)100%的股权(天安机器人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 5,000.00 万元,实缴出资额 100 万元),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现拟将天安机器人股权全部转让给全资子公司辽宁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交易价格按照天安机器人未经审计的 2020 年 4月份财务报表中净资产额为交易标的额,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因受让方辽宁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合并资产总额为 779,478,699.54 元,期末合并净资产总额为583,808,581.69 元;
公告编号:2020-051
2、公司拟转让的天安机器人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格为 1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期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 0.125%,占公司 2019 年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171%,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沈阳天安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辽宁天安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滨河路 15 号
注册地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滨河路 15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曹伟
实际控制人: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与培训;选煤厂设计与安装工程;
设计、生产、组装采矿、洗选及安全设备、矿用液压电子设备及原器件;销
售开发后的产品、机械电子设备、液压电子控制产品及原器件、计算机及外
辅设备、金属材料、化工材料(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材料、煤炭,
公告编号:2020-051
防爆电气制造、销售,采煤机、运输机、转载机、液压支架的安装、拆除,
承揽井巷工程技术服务,机电安装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0,000 元
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沈阳天安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 10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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