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勃达:涉及诉讼公告(补发)(1)
ST勃达资讯
2018-10-19 15:49:4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10-19


公告编号:2018-102
证券代码:834656 证券简称:ST勃达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西藏勃达微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7月31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7月31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徐雅妮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上海市大众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河南勃达微波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勃达”、西藏勃达微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勃达”)、张宏伟、闫素玲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张小利、张宏伟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因河南勃达生产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双方于2017年9月5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河南勃达出借18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自2017年9月5日起至2018年9月5日止);年利率18%(即月利息为27000)元;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结息;同时约定,被告河南勃达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原告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

公告编号:2018-102
按借款本金的千分之一每日计算违约金,还应当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等其他实现本合同项下原告债权的费用。

西藏勃达、张宏伟、闫素玲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为河南勃达的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河南勃达与原告签订《抵押合同》,以其生产设备“微波实验研发设备”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河南勃达微波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勃达”)归
还借款人民币180万元;
2、判令被告河南勃达支付2018年6月、7月、8月利息共计108000元;
3、判令被告河南勃达自2018年6月6日起,按照借款本金180万元的日千分之
一,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算至2018年7月27
日为93600元);
4、判令被告西藏勃达微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勃达”)、张宏伟、
闫素玲对河南勃达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资金周转及企业形象带来不利影响。(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资金周转及企业形象带来不利影响。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该案件于2018年10年16日开庭审理,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上述借款,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河南勃达未收到该笔借款,河南勃达不认可上述借款,同时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将依法伸张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18-102
公司将积极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保留对原告方侵害公司权益、影响公司经营的责任追究。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徐雅妮民事起诉书》
(二)、《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传票》

西藏勃达微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