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4
公告编号:2018-079
证券代码:834656 证券简称:ST勃达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西藏勃达微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8月13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7月10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刘航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河南搜搜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勃达微波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西藏勃达微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张宏伟、张妍、张小利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张小利、张宏伟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7年6月19日刘航与河南搜搜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一份,金额1000万元,期限15天,由其他被申请书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及利利息。特向法院提出诉讼。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公告编号:2018-079
刘航诉讼请求:1、要求报告偿还借款本金934.25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2月1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2018年7月10日,以后另计);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函费)、律师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因为河南搜搜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对外担保而引发该诉讼案件,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果上述债务由公司承担赔付责任,将会损害公司利益,提高了公司的偿债风险;影响了公司的市场声誉。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合法、合规地主张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资金被冻结影响了公司的资金周转;导致供应商供货缓慢,缩短账期。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申请人刘航于2018年6月12日向长葛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长葛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2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豫1082财保100号裁定如下:对河南搜搜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勃达微波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西藏勃达微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张宏伟、张妍、张小利的银行存款1300万元予以冻结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该案件于2018年7月10日向长葛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河南勃达微波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收到长葛人民法院传票,该案件于2018年9月20日开庭审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省长葛人民法院传票
公告编号:2018-079
西藏勃达微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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