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1-14
证券代码:834645 证券简称:心游科技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珠海心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心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湛振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0,0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原房屋租赁协议期限已满,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已变更办公地址,现提议将公司注册地址由“珠海市唐家大学路99号综合楼2楼”变更为新的办公地址:“珠海市软件园路1号生产加工中心2#一层B11单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1.议案内容
为使得公司章程更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现需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作出修正。
1.《章程》第四条原为:
“第四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唐家大学路99号综合楼2楼。邮政
编码:519000。”
现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软件园路1号生产加工中心2#一层
B11单元。邮政编码:519000。”
2.《章程》第四十五条原为: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
出具法律意见: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
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现修改为: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可以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
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3.《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原为: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指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现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指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信息披露事项。行政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职能部门,由信息披露负责人领导,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日常事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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