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7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34637 证券简称:禾益化工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17年8月28日公司与彭泽县人民政府签订《终止合同补偿协
议》,双方同意终止2013年3月6日所签订《在彭泽投资化工生产项
目合同书》彭招商合同(2013)002号除草剂项目,本公司将该项目
的土地及其上附着物并资料交付给彭泽县人民政府,彭泽县人民政府补偿公司在该项目的前期投资48,135,879.80元。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根据公司经审计 公告编号:2018-025
的2016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456,390,455.39 元,
期末净资产额为378,533,799.80元。
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账面价值)为
49,544,029.38 元,资产处置损失1,408,149.58元,本次的交易总
额为人民币48,135,879.80元,占比均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认出售资产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8月28日与彭泽县人民政
府签订《终止合同补偿协议》,彭泽县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公司除草剂项目的土地及其上附着物的行为进行追认。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彭泽县人民政府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 公告编号:2018-025
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除草剂项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交易标的类别: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彭泽县矶山村
交易标的账面原值为49,544,029.38元
净值为49,544,029.38元
交易价格为48,135,879.80元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为48,135,879.80元,支付方式为现金,协议生效后公
司将土地及附属物和资料交付给彭泽县人民政府。
(二)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协议定价,出售资产作价为
48,135,879.80元。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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