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4622 证券简称:通铭教育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北京通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北京通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和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0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的第三方已就公司拟申请终
公告编号:2019-014
止股票挂牌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对异议股东公告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相关事项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
公告编号:2019-014
者如有异议,需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处置事宜。
联系人:龚亚明
联系电话:010-6518859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互联网教育创新中心1058室
北京通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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