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1
证券代码:834622 证券简称:通铭教育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北京通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答(三)》”)要求,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2016年10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
年11月1日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22日出具的《关于
北京通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485号文)审核确认,公司以2.86元每股的价格发行股份2,412,000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898,320.00元。该次募集资金全部到账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1月9日出
具 [2016] 京会兴验字第62000048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2016年11月23日有一笔800.00元的资金转出,该笔资
金转出是由于通铭教育专户与基本户(账户为:8605xxxxxxxxxxx)同属于招商银行,并都开通了网银支付转账功能,财务人员在操作网银时,将本需通过基本户支付给客户的800元费用,误操作成由专户完成了支付。公司财务人员在发现问题后,马上联系收款方于11月23日当天将该笔款项退回到了专户。此外,在2016年12月4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扣除了该笔资金转出的手续费用0.95元,公司已于2016年12月14日将该笔手续费0.95元转入专户。2016年1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收取利息2,701.84元。截至公司取得《关于北京通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485 号)之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其他资金流转,账户余额为6,901,021.84元,大于募集资金金额,公司不存在其他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经2017年2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
年2月27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5月5日出具的《关于北
京通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561 号文)审核确认,公司以 2.86 元每股的价格发行股份1,916,084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480,000.24元。该次募集资金全部到账时间为2017年4月1日,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6日出具大
信验字[2017]第1-0005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5月5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低于
5,480,000.24元,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问答(三)》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披露了《北京通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根据《管理制度》要求,
存放于公司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也已与主办券商及专户开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东方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北京通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09001903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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