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博共创: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飞博共创资讯
2020-04-27 1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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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4617 证券简称:飞博共创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厦门飞博共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厦门飞博共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厦门飞博共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厦门飞博共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
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飞
博共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
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
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
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
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
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
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
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
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
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
虑提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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