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4617 证券简称:飞博共创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厦门飞博共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飞博共创网络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飞博共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号——章程 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
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 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下简称“《业务规则》”)等法律、行政 程。
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 (三)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 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 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
作出书面报告。 作出书面报告。
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
有或实际控制的股份达到 5%以上的股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将委托人
情况告知公司,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 公司应当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司和公司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公司控股 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各种方式 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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