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博共创: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飞博共创资讯
2020-04-27 1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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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4617 证券简称:飞博共创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厦门飞博共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厦门飞博共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厦门飞博共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飞博共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
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厦门飞博共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
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 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
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订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
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
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
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
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资本公积金将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
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六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


(二)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支付股东股利。

第七条 公司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
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如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 10 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八条 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从公司 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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