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0
证券代码:834601 证券简称:能迪能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广州能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01月0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伟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
2017年12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5)。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内容以及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5,33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7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州能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将于2017年12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梁伟明、张隆希、赵珊、骆德汉、豆志芬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所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均为三年,自2017年12月29日
至2020年12月29日。
2.议案表决结果:
选举梁伟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5,338,000股
同意,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选举张隆希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5,338,000股
同意,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选举赵珊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5,338,000股同
意,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
权。
选举骆德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5,338,000股
同意,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选举豆志芬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5,338,00股
同意,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广州能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33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州能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由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将于2017年12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现提名何娟、梁华林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所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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