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公告编号:2017-029
证券代码:834601 证券简称:能迪能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广州能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能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名,会议由刘渊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予以汇报。该半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披露。
公告编号:2017-029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自规定的施行日 2017
年 6月 12 日开始执行该项会计准则,并且公司对 2017年1月
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
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网站(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7-031。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能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7-029
特此公告!
广州能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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