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美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美股份资讯
2024-03-26 18: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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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6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2024 年 4 月 15 日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3 时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565 特美股份 2024 年 4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周华俐、张潮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开源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工作实际,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作了详细的总结。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监事会工作实际,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作了详细的总结。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对公司 2023 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全国中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核,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 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了
审核,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充分考虑了 2024 年实际产能及业务需要。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 2024 年度进行合理预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参会所有股东均为关联股东,同意豁免回避表决
(八)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
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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