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阶段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二○二一年二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或“华安证券”)接受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丰盛光电”)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协助丰盛光电进行有关的规范运行工作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准备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江苏证监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与验收办事指南(2018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2020 年 8 月 28 日华安证券与丰盛光电签署了辅导
协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完成辅导备案。华安证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向贵局报送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阶段辅导备案工作备案报告》。
现将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以下简称
“本辅导期”)的辅导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经过
华安证券会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和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对丰盛光电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持续推进丰盛光电 IPO 申报工作,持续指导监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公司的规范运行情况,以专题交流、个别答疑的方式对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发展战略进行了讨论分析,督促公司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
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华安证券作为丰盛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根据与丰盛光电签署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委派赵少斌、王喆、刘滔、疏孟宇、刘灿、金从心、潘一慈、徐红燕等组成了丰盛光电上市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小组中赵少斌、王喆为保荐代表人,赵少斌为辅导小组组长,具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负责人的经验。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期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3)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吴龙平 董事长、总经理
2 吴昊 董事
3 周海忠 董事
4 蒋志蔚 董事
5 干惠莉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 梁锦海 董事
7 黄蕾 董事
8 陈文化 独立董事
9 俞寿云 独立董事
10 陶国良 独立董事
11 丑世栋 独立董事
12 胡瑞芳 监事会主席
13 孙爱兵 监事
14 陈向庚 监事
15 桂茹 财务总监
16 葛伟新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内容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通过专题讨论、个别答疑的方式,促进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督促公司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重要事项履行审议程序,确保公司治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3)核查发行人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访谈主要部门负责人,了解公司整体业务流程,协助公司梳理了内控体系和流程,并继续辅导公司按照内控要求进行完善。
(5)对公司的财务进行专项核查,检查报告期内公司
已开立银行账户流水、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核算、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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