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4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34552 证券简称:斯巴克瑞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天津斯巴克瑞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斯巴克瑞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建明、蔡
椿军、董艳收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天津斯巴克瑞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建明、蔡椿军、董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1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1 月 2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天津斯巴克瑞汽车电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李建明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蔡椿军 董监高 时任董事、总经理
董艳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3-026
天津斯巴克瑞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巴克瑞”或“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向控股股东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借入款项人民币 8000 万元,借
款利率 4.5675%,借款期限一年。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7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关联交易事项,会议通知时间、提案表决程序等不符合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4 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天津斯巴克瑞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巴克瑞”或“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向控股股东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借入款项人民币 8000 万元,借
款利率 4.5675%,借款期限一年。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7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关联交易事项,会议通知时间、提案表决程序等不符合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七十七条和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4 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斯巴克瑞、李建明、蔡椿军、董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26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为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目前公司资金运转正常,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加强对股转系统相关规则的学习。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
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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